发发发财税

  • 网站首页
  • 财税知识
  • 业务知识
  • 税务筹划
  • 经营模式
  • 服务内容
  •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
二手车交易开启活跃模式

二手车交易开启活跃模式

今年是二手车新政全面落地执行的第一年。目前看,政策效应已经显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月第四周,二手车市场日均交易量6.13万辆,相较前一周环比增长2.42%,与10月第四周相比增长1%,日均重回6万辆以上的规模。
2023-12-25 0
二手车“出海”势头强劲

二手车“出海”势头强劲

截至目前,全国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已达39个,二手车出口企业超过400家,二手车出口规模由2019年的3000多辆增长到2022年的近7万辆。 □ 2019年以来,天津累计完成二手车出口超过2万辆,出口额达5.23亿美元,规模居全国前列。
2023-12-25 0
更卷:中国二手车相关企业近80万家!

更卷:中国二手车相关企业近80万家!

今年是二手车新政全面落地执行的第一年。目前看,政策效应已经显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月第四周,二手车市场日均交易量6.13万辆,相较前一周环比增长2.42%,与10月第四周相比增长1%,日均重回6万辆以上的规模。
2023-12-25 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现将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2023-12-20 1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二手车交易规范》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二手车交易规范》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2023-12-20 0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根据2017年9月14日发布的《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删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第2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2023-12-20 0
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待销售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时,公安交管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临时行驶车号牌上签注“二手车待销售”字样,便于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2023-12-20 0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
2023-12-20 0

Copyright © 2023 发发发财税陕ICP备2023020571号-1